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法律意见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现对法律意见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法律意见服务采购;
2.采购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最高限价:3000元/户。
二、服务内容
对采购人提供的债权资产(涉及商业、住宅、商铺、商业用地、写字楼、工业厂房、工业办公楼等)各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预计41户)。
债权所在地:南昌市内区域、南昌县莲塘、瑞昌市、抚州东乡县、杭州西湖区、萍乡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具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中信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及商业银行法律服务经验,熟悉与不良资产及金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6.律所规模20人以上,团队主要联系人应为律所合伙人,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
价低者中选。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方式:供应商提供报价单及其余相关报价材料,装订密封后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无需在平台上交纳费用),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人工费、服务费、利润、税金等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下午17:00前提供报价,逾期视为放弃;
3.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088号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
4.联系人:黄女士 0791-88509808 。
九、供应商需提供的报价材料(格式见附件)
1.报价单(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有效的律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中信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及商业银行法律服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6.律所规模及团队相关人员情况(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放置,密封递交。并在封面留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要经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订密封,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