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东管理中心2025年万安收费所及吉安东车辆救援大队食堂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
2.询比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2.1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吉安东管理中心2025年万安收费所及吉安东车辆救援大队食堂改造工程。
2.2本项目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本项目主要工程量
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JADZH-2025-5。本项目包括①万安收费所横市收费站食堂改造,主要工程量有地砖墙裙吊顶拆除887㎡、墙地砖铺贴620㎡,吊顶安装280㎡,墙面漆340㎡;②万安收费所汤村收费站食堂改造,主要工程量有地砖墙裙吊顶拆除630㎡、墙地砖铺贴445㎡,吊顶安装185㎡,墙面漆310㎡;③吉安东车辆救援大队食堂改造,主要为基础设施安装。
2.4本项目总投资约35万元,具体如下:
标段 | 施工位置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注 |
JADZH-2025-5 | 万安收费所横市收费站、汤村收费站,吉安东车辆救援大队 | 1.地砖墙裙吊顶拆除887㎡、墙地砖铺贴620㎡,吊顶安装280㎡,墙面漆340㎡; 2.万安收费所汤村收费站食堂改造,主要工程量有地砖墙裙吊顶拆除630㎡、墙地砖铺贴445㎡,吊顶安装185㎡,墙面漆310㎡; 3.基础设施安装 |
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1月12日,计划工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保修期60个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调整工期和施工计划,响应人必须理解并接受(具体开工日期以通知为主)。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信誉要求等详见附表1、2、3、4、5。
4.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附件1响应报名登记表(盖章版)的所有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jgs866007@163.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吉安东管理中心2025年万安收费所及吉安东车辆救援大队食堂改造工程+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材料采取一次性审核通过制,未通过报名的单位取消报名资格)。
采购人核实响应人资格条件后,询比采购文件将统一以邮件形式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及时回复确认。
5.2 询比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响应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响应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响应人有任何疑问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1月4日10时00分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密封包装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泰和北收费站院内)。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泰和北收费站院内)开标。
6.3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采购和响应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6.5本次询比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gz-portal.yingcaicheng.com/)、《吉安东管理中心网》(https://www.jxgsgl.com/ghQ08ogcn00u2k0Nd7ag_TdCt8UT08N5fkFbtwPLjtc%3D?encrypt=1)上发布。成交候选人及成交结果公示在上述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文田)泰和北收费站院内
邮政编码: 343700
联 系 人: 尹先生
电 话: 0796-2071859
附件1:
响应人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吉安东管理中心2025年万安收费所及吉安东车辆救援大队食堂改造工程
响应人名称 | |||||
响应人地址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审核内容 | |||||
项目名称 | 响应人填写内容 | 审核结果 (通过打√) | |||
响应人资质 | 营业执照副本 | 证书号码 | |||
响应人法定 代表人 | 身份证 | 号码 | |||
手机 | 号码 | ||||
委托代理人 (如有) | 身份证 | 号码 | |||
手机 | 号码 | ||||
验证结果:
通过→ □
审核人(签名): | |||||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施工; 2.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50周岁及以下。 |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最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在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本表响应人应如实填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