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

公开招标 2026-01-19

代理机构: 中恒鼎力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萍乡市赣湘数字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1-19

0
招标采购公告
2026-01-15
0
候选公示
2026-02-05
0
结果公告
2026-02-11
0
澄清公告
2026-01-19
0
第二次澄清公告
2026-01-20

上栗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上栗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项目编号:ZHDL-PXSL-2025-G015澄清公告如下:

原文件:

投标人所投120kW直流充电堆(风冷)产品满足:

1.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需采用高转换功率模块,当充电机实际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效率不应小于96%,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9。全部满足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扫描件佐证。

2.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需采用高能效模块,额定输入电压时,待机功耗应不大于40W。全部满足得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改为:

投标人所投120kW直流充电堆(风冷)产品满足:

1.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需采用高转换功率模块,当充电机实际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效率不应小于96%,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9。全部满足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扫描件佐证。

2.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需采用高能效模块,额定输入电压时,待机功耗应不大于40W。全部满足得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扫描件佐证。

      以最终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主。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