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结算审计(二审)

竞争性磋商 2026-02-06

代理机构: 景德镇市天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景德镇市兴陶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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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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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公示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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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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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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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澄清公告
2026-02-06

景德镇市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结算审计(二审)澄清公告(第二次)

景德镇市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结算审计(二审)答疑澄清公告(第二次)

各潜在供应商

针对景德镇市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结算审计(二审)(项目编号:JDZTPZJ-2026-002磋商文件,现根据相关答疑情况,发布第次答疑澄清公告,本磋商项目进行投标报价的情况,评委将按以下情况进行评审:

第一次投标报价(初始报价):

1、系统默认的报价一栏,默认为“结算审核效益费核减金额×     %计算”,各潜在供应商按此来填写报价的数字

2、新增的“结算基本服务费审定金额(注意单位换算)”的报价一栏,因系统没有‰”的单位,只能选择“%”的单位。各潜在供应商需进行单位换算,按结算基本服务费审定金额×     %计算”填写报价的数字

第二次投标报价(最终报价):

1、由于评标委员会组长发起第二次投标报价时,系统只默认填写一个投标报价的数字,届时各潜在供应商需在此栏里填写结算审核效益费核减金额×     %计算”的投标报价的数字。

2、另因第二次报价采用上传附件报价的方式,故各潜在供应商需在评标委员会发起第二次投标报价的规定时间内,上传附件中加盖单位公章的《景德镇市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结算审计(二审)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承诺书》,并提交报价,以此作为第二次投标报价(即最终报价)的评审依据。如有疑问不会操作的,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8566100)。

 

本答疑澄清公告是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内容与原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的其他内容,仍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答疑澄清公告,务必按照澄清后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对本澄清内容仍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信息

称: 景德镇市兴陶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昌南发展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陈先生、1887098502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景德镇市天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昌南大道2号(城市名都804-805室)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79807071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