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敬贤东路口袋公园入口标识及彩色不锈钢格栅材料采购
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敬贤东路口袋公园入口标识及彩色不锈钢格栅材料
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XPXJG-CG-SZ-JKQPPP-2026-HW-002)
江西智慧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现对 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敬贤东路口袋公园入口标识及彩色不锈钢格栅材料采购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敬贤东路口袋公园入口标识及彩色不锈钢格栅材料采购
二、采购人
江西智慧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2.采购范围: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敬贤东路口袋公园入口标识及彩色不锈钢格栅材料供应。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量,中标人按附件《分项报价表》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
注:本次采购范围及数量为暂定,实际施工过程中,受建设单位工作指令调整、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增减成交供应商的施工内容,成交供应商对此无异议,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总用地长约 400米、宽约27米,项目建设内容涵盖敬贤东路口袋公园景观打造、绿化种植、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同步建设机动车及新能源停车场,打造集生态休闲、停车配套为一体的城市口袋公园,配套完成场地铺装、景观构筑物、管网敷设、照明系统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
4.项目地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5.招标控制价:暂定91752.00元((暂定含13%增值税)),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选择 1 个成交供应商。
7.材料(设备)品牌
无品牌要求。
8.供货工期
分批次交付:每批次货物供货时间以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的订单为准。
9.交货方式
成交供应商负责运送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市场化) 。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6年 4 月 2 日至 2026年 4 月 6 日登录萍乡建工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址:http://ztb.pxjgceg.jczh.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萍乡建工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址:http://ztb.pxjgceg.jczh.com/)查看“帮助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晚上21:00前);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谈判保证金
1.金额:0.1万元。
2.形式:保证金通过平台生成子账号或电子保函进行缴纳。
3.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八、报价文件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 年 4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入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入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投标人入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电子身份证件),方可入场。
(2)投标人入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电子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方可入场。
2.投标人须在完成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前,同步将全套投标文件制作成 PDF 格式电子扫描件妥善保存。待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中标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清晰的投标文件 PDF 电子扫描件,以便纳入项目采购档案管理系统。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楚东大道10号(萍乡建工集团)7楼开标室。
4.接收人:饶先生。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萍乡市国有企业采购平台(网址: https://pxsgqcg.jczh.com/ )、萍乡建工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址:http://ztb.pxjgceg.jczh.com/)、江西萍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 (网址:https://ztb.jxzhhm.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江西智慧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地 址: 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楚东大道10号萍乡建工集团12楼
十、采购经办人: 饶先生 电话: 13437993021 邮箱:854786090@qq.com
十一、采购监督机构
1.江西智慧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联系人: 巫女士
联系电话:15007992078
2.江西萍乡建工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6663323
邮 箱:jxpxjgjj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