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山水武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花鲢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2026-05-07
剩余时间
53 14

采购单位: 江西省农发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时间: 2026-05-07 00:00 - 2026-06-30 10:00

开标时间: 2026-06-30 10:00

招标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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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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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2026-05-07

江西省农发水产集团有限公司花鲢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XNF-NFSC-WNYY-WZ-202605-01

 

江西省农发水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武宁公司需采购45万斤花鲢,现将采购需求公布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个体规格为4斤以上/尾的花鲢45万斤,以现场实际交付计算。

品种

规格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

(元/斤)

验收地点

备注

花鲢

4斤以上/尾

45万斤

9.3元/斤

/

综合成本

、供货时间

20256月30前完成交货

三、供货方资格要求

1.具有鱼苗生产或销售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征信良好。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认可并遵守江西省农发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鱼种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4.能够开具正规发票的单位或个人。

四、截止时间

1.采购截止时间为 2026年6月30日。

五、供应商的确定

本次采购项目可选定供应商进行鱼种的供应,各意向供应商如有符合我方要求的鱼种,将附件一采购公告投标响应文件提交至我方采购联系人,并确定鱼种验收地点及验收时间,按此方式直至完成本次45万斤采购总量为止。

六、付款方式

经双方共同验收完成并填写验收单后,根据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及金额提供增值税发票至采购方,采购方收到相关材料,经核验无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应采购款转至乙方指定账户。

七、验收要求

1.产品质量验收时,如果发现不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将拒收或折扣、降价,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验收方式详见附件2。

八、采购人

江西山水武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先生15979131987、邓女士15079127723       

监督电话:叶女士 13479233017

 

附件:1.采购报价单

      2.苗鱼种验收数据采集步骤及方式方法

 

 

 

                       江西省农发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附件1

江西省农发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报价单

品种

规格

总量   

单价  

(元/斤)

货源地

最高限价

(元/斤)

花鲢

4斤以上/尾


     


9.3元/斤

湖(库)名称


湖(库)水域面积


平均水深


捕捞方式


运输距离


本(公司)人承诺

江西省农发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以上报价真实有效,并郑重承诺: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贵公司列入失信客户名单。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手印):            

电话:

日期:

附件2

鱼苗鱼种验收数据采集步骤及方式方法

第一步:收单。外购鱼苗鱼种运抵指定地点时,验收现场负责人将供应商提供的每一车次的各厢(桶、格)鱼苗鱼种装载量清单(磅单)收集齐全,收齐后不得退、换、改。

第二步:鱼体质、外观验收。验收数据采集人员登临活鱼车顶,打开该活鱼车的各厢(桶、格)盖检查鱼体外表状况,重点检查和记录鱼体消瘦程度、体表受伤情况、养殖病害、鳃部寄 生虫情况等。凡是畸形或伤残率超过合同规定标准的,鳃部检查发现严重烂鳃或寄生虫的,发现鱼体体表和嘴部红肿现象严重的,均应如实记录。

第三步:规格验收。数据采集人员应登临活鱼车上,每一车次按条重大1500 克/尾的不少于 40 条、条重小于 1500 克/尾的不少于60条的标准随机抽查记录该车次鱼苗鱼种的平均体重或体长数据。

第四步:重量验收。主要采取两种方式。(1)抽样验收。对供货商已经从货源地过磅产品,一般采取这种方式。由负责鱼苗 鱼种质量验收的数据采集人员以过磅称量方式随机抽查至1厢(桶、格)的鱼苗鱼种重量(必要时可整车复查)。具体的,we随机抽查的厢(桶、格)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最后,以实际过磅 数据为准,对该车次整车鱼苗鱼种重量进行核算。若实际过磅数 据低于供应商提供的装载量数据的,以实际过磅数据为准,对该车次全部厢(桶、格)的装载量进行核减;若实际过磅数据高于 供应商提供的该厢(桶、格)装载量数据的,以供应商提供的装载量数据为准。(2)所有苗种过磅验收。供货商没有在原产地 称重的产品,采取这种方式,将每车次产品都在双方监督下,过磅进行验收确定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