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芦溪县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溪县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萍乡市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pxgqc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 7月 8日14:30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芦溪县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预算金额:240万元
最高限价:153万元
数量:1#厂房、2#厂房载货电梯8台。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约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备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货物)或者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
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代理商或制造商)应具备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安装、修理。投标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6.本项目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个月社保(2026年6月份社保)和本单位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 年 7 月 2 日 13:00 至 2026 年 7 月 7 日13:00 。
方式:登录 萍乡市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pxgqcg.com)、采购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加”后下载招标文件。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单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的时间:2026年 7月 8日14:3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
2.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6号投发大厦-A座6楼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在萍乡市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pxgqcg.com)和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pxcxjsjt.com//index.php)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元)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电子保函 ☑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萍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5879038150000
备注:
(1)投标人须以转账方式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账到此账号,转账时请备注“萍乡城乡-标准厂房电梯采购投标保证金”。
(2)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3)采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市芦溪县芦溪客运站3楼
联系人: 袁女士
联系电话:18979900413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安源区安源中大道四季花城商业楼2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799-6768089 18979916828
监管单位: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萍乡市芦溪县芦溪客运站3楼
联系人:谭女士 13879919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