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港航设计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选聘采购文件补遗书第(001号)
各供应商:
根据《江西省港航设计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选聘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3款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对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澄清:
1、采购文件中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加计扣除费率在价格评分中统一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第2.2.2款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并排名,其中高新企业技术申报占报价得分的30%,加计扣除费率占报价得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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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江西省港航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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